
40岁以下需要长期避孕的妇女,尤其是使用节育环容易失败,或患有生殖道畸形不宜上环,或对服用含雌激素避孕药有禁忌证,或口服避孕药难以坚持,以及已生育子女需要长期避孕而不适宜绝育术者,只要身体健康,均可考虑皮下埋植避孕。手术可选择在月经来潮七日内,或流产后即刻植入(须确保无妊娠组织残留),分娩后六周后放置(哺乳与否都可以,但必须排除妊娠后再进行)。
患有严重贫血、高血压病、频发性头痛、甲状腺机能亢进症、乳腺癌、糖尿病、子宫肌瘤、卵巢肿瘤、严重皮肤病、肝炎、肾炎等疾病,以及有宫外孕病史、体重超过70公斤,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、抗结核病药物的妇女均不适宜采用皮下埋植法避孕。
皮埋手术后应保证适当的休息,并保持伤口部位干燥。术后数天内局部可能出现短暂的青紫、肿胀,一般会在数天内自行消失;但如果出现伤口出血、感染,或发生硅胶囊管脱出,则应立即就诊。另外,手术后24小时方可进行性生活。
皮下埋植剂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可能导致月经紊乱,约20%的妇女在使用初期会出现经期不准、经期延长和经血量增多等现象,个别妇女可能出现闭经,但多数可在半年后逐渐好转。此外,还可能会有头痛、精神紧张、抑郁、痤疮、体重增加等情况,但症状一般不重。